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4-05-21动态浏览次数:1139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闽师委综〔201438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

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做好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为学校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改进服务管理工作,拓展学习、活动、服务空间,发挥离退休教职工作用;进一步适应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需要,遵循工作规律,突出问题意识,加强深度研究,着力破解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重点难点,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提振队伍士气,弘扬务实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建设离退休教职工之家,努力做到“让党委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二、完善管理机制

(二)学校成立离退休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涉老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是在校党委和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离退休教职工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

(四)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以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为主,各有关单位支持、配合;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以原单位为主,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予以指导、协调。

(五)有离退休教职工的单位要成立离退休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行政领导及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代表担任,成员由党政工团、涉老组织负责人组成,经办人员一般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秘书兼任。

(六)离休干部党总支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七)校退休教职工协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退休教职工群众性组织,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退休教职工协会分会。退休教职工协会分会是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离退休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并贯彻执行校退休教职工协会章程和工作安排。

(八)校老年大学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实施终身教育最后阶段的老年教育机构,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指导下开展教学活动。

(九)校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校社科联离退休分会、校老年人书画艺术协会、校老年人体育协会、校康复协会等老年社团,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

(十)各涉老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和各自章程,实行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

三、健全工作制度

(十一)会议制度。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通报会,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健全和完善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经办人员会议制度、老年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制度。

(十二)联系制度。通过采取校院两级党政领导重点联系、工作人员具体联系、青年学生志愿者结对联系、社区老同志相互联系等方式,健全和完善离退休教职工联系制度,逐步实现空巢、独居、孤寡、高龄、特困等离退休教职工联系全覆盖。健全和完善离休干部“支部联络员”制度和退休人员“社区联络员”、“分片联络员”制度。

(十三)走访慰问制度。逢年过节或老同志住院,及时开展慰问,送上温暖。常态性走访慰问重病、空巢、独居、孤寡、高龄、特困等离退休教职工,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

(十四)发挥作用制度。重视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理论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根据“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为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十五)表彰奖励制度。每三年组织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离退休教职工的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服务与教育工作

(十六)宣传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法规,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生活、医疗等待遇,保障离退休教职工合法权益,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十七)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凡有退休教职工正式党员三人及三人以上的单位要单独成立退休教职工党支部。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是在各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要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十八)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要积极引导离退休教职工树立科学、积极的养老观,使自己健康长寿、思想进步、乐于奉献、安度晚年;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来开展活动,为建设高水平大学做出积极贡献。

(十九)建立并及时更新离退休教职工信息资料。

五、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制

(二十)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退休教职工以原单位为主的服务管理责任制,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要把握政策,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对本单位退休教职工切实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学校组织部门要把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给学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问责。

(二十一)学校从离退休公用经费中,划拨部分经费给各单位。各单位要力所能及地配套相应经费,并严格按照离退休教职工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组织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好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文化、艺术、体育、保健等活动;做好慰问、帮扶助困等工作。

(二十二)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离退休教职工工作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改进服务管理方式,积极为离退休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解难事。要指导、支持、协助本单位涉老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活动。

(二十三)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其所在原单位要积极协助家属做好治丧事宜和遗属抚恤工作。

六、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四)按照建设“讲政治、重感情、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切实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工作部门建设。重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离退休工作管理人员的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关心离退休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把严格要求与真情关爱结合起来,做到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使他们感到组织有温暖、事业有奔头、发展有空间。

(二十五)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工作调查研究,掌握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推动离退休教职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七、附则

(二十六)本意见由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十七)信息技术学院、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人民武装学院、福清分校、附中、附小参照本意见施行。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513

 

 

 

 

 

 

 

 

 

 

 

 

 

 

 

 

 

 

 

 

 

 

 

 

 

 

 

 

 

 

 

 

 

 

  抄送:校领导,助理。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515日印发